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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40000016/2024-00453

阅读量:

所属机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2024-05-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标题: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宁东服务区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有效性:有效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宁东服务区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宁东服务区工程施工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4〕63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4]14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宁东服务区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

2.3工程概况:宁东服务区位于G20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K1469+000处,分东、西两区,服务区总用地面积93420.8平方米(约140.1亩),总建筑面积8262.2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服务中心大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维修间、加油站房、加油罩棚,以及场地硬化、信息化工程、绿化工程、加油加气工艺设备、光伏、微风电、汽车充电桩、储能等,建筑规模:东西区服务中心大楼各2346.3㎡;东区办公楼962㎡;东西区附属用房各438.7㎡;东西区维修间各98.8㎡;东西区加油站房各241.32㎡;东西区加油站罩棚各525㎡;东西区场区硬化共69235㎡。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07-01至2025-06-15,计3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评标办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公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企业

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组合业绩或某一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竣)工日期为准)需完成如下业绩:

(1)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7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2)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加油或加气站工程施工业绩。

注:上述业绩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企业

信誉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项目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录,未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处罚记录。

(6)未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8)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1人: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人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总工1人: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人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详见3.7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联合投标要求:

3.7.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办理地点: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6月3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0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交通物流园综合办公楼213室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金榜大厦14楼

邮政编码:750000

邮政编码:750000

人:伏先生、任女士

人:闫维仲、任东、潘秋霞

话:0951-7600712、 7600707

话:0951-8895825、18395144772

2024年05月27日

附件:关键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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